板橋高中校友管樂團公告: 團員大會正式召開 發起人: 第六屆監事長 劉坤龍 目的: 校友團章程修改決議 時間: 民國102年11月17日星期日, 下午2~4點 地點: 板橋高中自強樓團練室 背景說明: 章程為團務運作基本方針, 歷經五年的實務運作經驗, 若能依據本團實際情況加以適度調整, 必能使校友團朝永續發展前進 故召開此次團員大會, 同時擴大參加資格, 期望所有愛護校友團校友 都能一起參與共同規劃我們的未來!! 參加資格: 具備以下三項資格, 任一即可 曾參加演出, 曾為工作人員, 曾繳交團費 決議事項: 包含五大項 1. 校友團宗旨再次確認 2. 幹部分工 & 產生方式是否調整 3. 團員資格是否重新定義 4. 定期團練如何運作 5. 老師級校友收費標準定案 (完整表決事項, 將於11/11公告) 重要說明: 1. 參與人數須達20人以上, 否則將視為流會 (包含事先網路投票) 2. 若不克出席, 可事先網路投票 (記名且全部公開) 3. 此次所有過程將記名/錄音/公開 4. 當天只表決, 不討論 (討論請於11/16前透過FB完成) 第六屆監事長 劉坤龍 102.10.29 |